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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国赴波兰参加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临时工作组会议


根据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临时工作组会议于2018年5月15-18日在波兰共和国华沙市铁组委员会举行。本次会议有来自白俄罗斯共和国、拉脱维亚共和国、波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的临时工作组成员的代表和国际货协参加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斯洛伐克共和国以及匈牙利铁路货运股份公司和铁组委员会专家参加了会议。原定参加会议的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代表由于临时变动未能到会。中国代表团由北京交大1人作为专家参加了会议。

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主席尼古拉·诺先科先生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与会者致欢迎辞。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专家列扎·洛特菲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开展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在会议开始时,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主席向参加者通报了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国际货协问题专家会议(2018年4月17-20日)上关于在国际货协中使用地区标准、指令和规则引文问题的审查结果。

2. 会议参加者根据现行的国际和各国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的修改和补充事项,并参考铁组成员国铁路运营特点,研究了有关编制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修改和补充事项草案的问题。在讨论过程中,会议参加者确定,就有关在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中使用欧盟指令和规则以及地区标准的引文事宜仍存在分歧。

2.1 研究了国际货协参加者有关对涉及容器(包括压力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型包装等)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的设计、制造、检查和试验的要求是否可使用RID或ADR相关条款引文的信函。在讨论过程中,会议参加者确定,是否将欧盟指令和规则以及地区标准引文替换为RID或ADR引文的提案未获得一致支持。

2.2 研究了临时工作组成员俄罗斯联邦提交的2017年版危险货物运送规则草案(删除了欧盟指令和规则以及地区标准的引文)的部分内容,该草案参考在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会议(2017年10月17-19日)上未获得商定的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修改和补充事项草案。考虑到开展有关编制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修改和补充事项的工作应使用所编制的修改和补充事项,而非使用危险货物运送规则整个文本,会议参加者请主持者—临时工作组成员俄罗斯联邦编制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相关的修改和补充事项草案。

2.3 参考2015-2019年国际规则中所有修改事宜,就进一步开展2019年版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修改和补充事项草案的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2.4  在研究临时工作组成员俄罗斯联邦所提交的材料时指出,技术标准文件的某些引文的缺失会导致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的要求执行不准确。会议还研究了是否将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中对EN标准的引文替换为对ISO标准的引文问题,并确定,由于ISO相关标准的缺失,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备这种替换条件。

为此,国际货协参加者斯洛伐克共和国建议将参考性附件A“为执行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的要求可补充使用的技术标准文件一览表”列入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文本,同时在危险货物运送规则相关条款中引用该附件。会议参加者编制了附件表格的样式草案。

会议请国际货协参加者于2018年6月1日前研究该提案,并向铁组委员会及相互通报自方意见。

3. 其他问题。

3.1 由于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的代表无法参加会议,会议请求将计划在本次会议上研究的演示材料《是否可扩大RID/ADR/ AND共同会议工作范围,即:也将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的问题列入其工作范围。该共同工作组活动以及如管辖范围扩大至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时,可为铁组成员提供可能优势。》提交至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专家会议(2018年8月28-31日)。

3.2国际货协参加者俄罗斯联邦参考涉及对罐车要求的GOST、国际和欧洲标准的要求,提交了有关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第6.8章涉及1520mm轨距罐车的修改事项提案的草案。

会议参加者请临时工作组成员俄罗斯联邦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国际货协参加者和铁组委员会寄送上述材料。

在讨论过程中,会议建议国际货协参加者研究参照第6.8章的形式,编制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单独的第6.X章(仅包含1520mm轨距罐车要求)的可能性,同时删除第6.8章中涉及1520mm轨距罐车的要求。会议请国际货协参加者于2018年7月25日前研究所收到国际货协参加者俄罗斯联邦的提案,并告知有关是否编制单独的第6.X章的意见,以及就上述事宜向铁组委员会并相互通报。

会议参加者请铁组委员会收到材料后,将关于研究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第6.8章修改事项相关提案的问题列入铁组运输法专门委员会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专家会议(2018年10月16-17日),以便吸引罐体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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